法艺花园

标题: 宁夏重特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终身禁入”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6 13:52
标题: 宁夏重特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终身禁入”
近日,宁夏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十条规定》,从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职业健康检查等十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宁夏强调,对因违反《十条规定》发生事故的,要重点追查厂长(经理)是否守规尽责;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终身禁入”,使其终身不得再担任企业的厂长(经理)。
人民日报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