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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琐事弟弟扔竹杆戳瞎哥哥左眼获刑三年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32
标题: 为琐事弟弟扔竹杆戳瞎哥哥左眼获刑三年
  中国法院网讯(富心振) 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既是兄弟又是邻居的大董与小董互不相让,大打出手,小董扔竹杆戳瞎大董左眼。6月2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法官在刑事判决书后附加了语重心长的法官寄语,使当事人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2007年7月17日傍晚,南汇区农民小董与其兄大董因邻里纠纷发生争吵,并相互扭打。期间,小董向大董投扔竹竿,不巧戳中被害人大董的左眼。经司法鉴定,大董因外力作用至颜面部裂伤,左视神经、动眼神经、外展神经损伤等,经手术治疗,现左眼视力无光感,其伤势已构成重伤。
  案发后,大董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期间,小董赔偿了被害人大董的人身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董为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小董能自动投案,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法院作出上述从轻判决。
  法官寄语:同胞兄弟,手足之情。本案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既是兄弟又是邻居,为琐事发生争执、争吵、直至动手,造成一人重伤,留下终身残疾;一人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双方都应该作出深刻反省。兄弟之间,发生困难,理应相互帮助,发生矛盾,理应互谅互解。然而,这对兄弟显然没有采取理智的方法解决纷争而发生悲剧。在此,法官真切希望兄弟二人在今后的生活中,能摒弃前嫌,重拾兄弟之情,而被告人小董更应吸取深刻教训,走好今后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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