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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男子咬掉“情敌”半只耳朵 自首获轻判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32
标题: 一男子咬掉“情敌”半只耳朵 自首获轻判
  中国法院网讯(富心振) 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在争吵扭打中竟咬掉“情敌”半只耳朵。6月3日,被告人潘春平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四川在沪民工潘春平因怀疑妻子与李某有不正当关系,事先通过短信方式约李某至某地点见面谈判。2007年12月10日早晨,当潘春平与李某在约定地点见面后,言语不和即发生争执并扭打,经他人报警,在民警劝解后各自离开现场。随后不久,当潘春平在某路口,发现妻子正与李某交谈时,遂冲上前去又与李某发生扭打,扭打中,潘春平将李某双耳咬伤。民警接警后即将潘春平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鉴定,被害人李某因外耳廊缺损,经治疗后,现双侧外耳廊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60%,其中左侧耳廊缺损达50%以上,已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春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依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潘春平有视为自首的情形,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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