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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夜宿男家偷卖男方女儿 五旬女子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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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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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夜宿男家偷卖男方女儿 五旬女子获刑七年
中国法院网讯(管长青) 一女子到百里之外的男方家相亲,竟然趁着晚上把男方家的女儿给偷卖掉了,一时的邪念贪心换来的是七年牢狱生活。
蔡淑云是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某村的农民,年近50岁,没有文化。由于蔡淑云前些年丧夫,家住安阳市的路秀美就张罗着给她寻个男人。2007年7月25日,路秀美把蔡淑云领到安阳市文峰区某村的陈某家中。陈某没有了妻子,身边有一个两岁多的小女儿。当天晚上,由路秀美撮合,蔡淑云住在了陈某家。谁想路秀美早已打起了陈某幼小女儿的主意,暗中授意蔡淑云把陈某的女儿抱出来,事成后给一些钱。蔡淑云财迷心窍,把嫁人成家过日子的事抛到脑后,趁夜深人静陈某酣睡的机会,把陈某的女儿抱出交给了路秀美。陈某当夜醒来发现蔡淑云和自己的女儿不见了,当即拨打蔡淑云的手机,蔡淑云的手机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陈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据事后交待,蔡淑云和路秀美一起将陈某的女儿卖到了获嘉县。
6月11日,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做出判决,蔡淑云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路秀美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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