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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兜售低价电脑为饵 淘宝网上狂骗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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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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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兜售低价电脑为饵 淘宝网上狂骗7万余元
中国法院网讯(芦萍 和忠 王刚) 只有初中文化的福建省安溪县人张某协同妻子、妻弟,利用所掌握的网络知识,在淘宝网上发布低价出售电脑的虚假信息,在短短的三个月内,共诈骗全国21省的36人,涉案金额达7.4万余元。6月19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及其妻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张某妻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07年6月份,未满20岁的张某偕妻子从老家福建省安溪县来到许昌市。因二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生活难以维持,略懂电脑的张某想起在他的老家曾有人利用网络诈骗钱财,便同妻子商量在淘宝网上注册商店,以低价出售电脑为幌子骗钱。夫妻二人打定骗钱的主意后,妻子还把在福建老家的弟弟叫到许昌作为诈骗的帮手。
在实施诈骗前,他们先购买了多张手机卡,又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了十几张银行卡,就在租房处用张某的笔记本电脑在淘宝网上注册商店,宣称出售走私的高配置品牌笔记本电脑,这些电脑市场价在万元以上,而他们在网上一律标价2000元。他们在网上商店留下电话号码后,静等人上钩。
或许张某一伙自身都没想到,他们的“生意”会如此红火,在发布信息后至案发前,他们每天都会接到几十个咨询电话,当然这其中大部分人听到张某说不能用正规的“支付宝”购买后,便明白此事并不靠谱,但也有少数人抱着侥幸心理想购买便宜电脑。而贪婪的张某一伙也一步步为受骗人布下了陷阱。利用这种诈骗手段,张某一伙分别诈骗了几十名受害人2000、4000、8000元不等的诈骗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妻子、妻弟结伙诈骗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介于三被告人在案发后已将全部赃款退回,确有悔改表现,且张某之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故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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