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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争抚养权姑母与母亲闹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30
标题: 为争抚养权姑母与母亲闹上法庭
  法院网消息(郭云铁  杨  涛  赵彦峰) 近日,在河南省镇平县发生了一起稀罕的抚养纠纷,小丹丹的姑姑李月和她的妈妈王凤打起了变更抚养权官司,王凤作为小丹丹的妈妈理应是她的监护人,可为什么她的姑姑会争抚养权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李月原籍河南镇平人,后迁往湖北省丹江口市住。李月的弟弟李山已50多岁了,但一直打着光棍,李月经过多方打听,终于给她弟弟介绍了一个丹江口市人王凤。1990年12月李山和王凤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了,因王凤做过结扎手术,1991年他们收养了一小男孩起名李丹。未享受过天伦之乐的李山对李丹疼爱有加,可是作为母亲的王凤,却只顾自己吃饱穿暖,根本不关心照顾小丹丹。在1998年5月李山因病死亡,王凤把家产全部变卖,与此同时放弃了对小丹丹的抚养权,把小丹丹交给其姑姑李月收养。李月看到小丹丹无人照管,确实可怜,就把他领回丹江口市抚养,到上学年龄,供给他上学。
  李月和李山有个胞兄在台湾生活,1995年病逝,无子无女无亲人。死后留有10883美元遗产,1998年3月份寄回大陆,暂时由李月保管,可是李山还没等分割遗产时就死了,李丹理所应当地转位继承其父亲的应得的那份遗产。李山死后半年,王凤听说李丹能继承一份不小的遗产,就重新声明自己是小丹丹法定的监护人,要掌握这笔遗产,李月不同意,于是王凤把李月告上法庭,请求分割占有遗产。而李月认为,王凤拒绝扶养小丹丹,已丧失了监护权,亦把王凤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扶养权,指定自己为小丹丹的监护人。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凤在丈夫死后,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尽监护职责,李月作为小丹丹的近亲属,愿意照料李丹,履行的监护职责,对小孩成长有利,判令撤销王凤监护人资格,指定李月为李丹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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