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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特大偷越国境团伙案宣判 主犯被判13年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30
标题: 辽宁特大偷越国境团伙案宣判 主犯被判13年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30日对一起特大偷越国境案进行宣判。以沈阳城郊农妇郑敏为首的三人团伙在一年时间内,给115人办了出国假手续,非法获利70多万元。郑敏因犯有组织偷越国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年40岁的郑敏曾任沈阳城郊某村委会干部。2005年,农民权某准备出国打工,两次被拒签,听说同村妇女郑敏在这方面“神通广大”,便上门寻求帮忙。郑敏帮助他和另外几个人制作假证件,伪造了某国亲戚的照片,力图帮助他们蒙混过关出境。
  不过,权某这一次又被拒签了。虽然又被拒签,权某却自认为找到了一条发财之路。他开始给郑敏招揽生意,每成功一人,他本人就能获得3000元的回扣。因为“生意红火”,人手不够,郑敏便又雇佣金某帮助传递虚假的文件等。
  法院查明,在2005年到2006年的一年时间里,郑敏等通过伪造材料和身份、蒙骗使领馆,共组织115人出国,从中获利70多万元。法院认为,郑敏、权某、金某的行为均已经构成组织偷越国境罪,而郑敏明显起主要作用、为主犯,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权某、金某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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