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坐牢7年不思悔改 刑释后未满1年再次强奸被重判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30
标题: 坐牢7年不思悔改 刑释后未满1年再次强奸被重判
  中国法院网讯(李昀刚 王汝军) 曾因犯奸淫幼女罪坐牢7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强奸妇女。6月30日,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被告人刘某,曾因奸淫幼女罪于2000年3月8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6年11月刑满释放。2007年夏的某天下午5点多,刘某将在丹江口市金岗山公园玩耍的赵小(化名,女,2000年3月25日生)和王某哄骗到公园树林中,采取威胁和诱骗的手段将赵小强奸。2008年2月13日16时许,刘某又将在丹江口市金岗山公园玩耍的赵小和刘某骗到该公园的防空洞内,再次采取威胁和诱骗的手段将赵小强奸。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威胁、诱骗手段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以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其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依法从重从快作出上述判决。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