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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同班同学抢走女友 挥刀扎伤“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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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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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同班同学抢走女友 挥刀扎伤“情敌”
中国法院网讯(文/范静 图/李钦鹏) 因怀疑同班同学小涛抢走女友,怀恨在心的小光持刀将“情敌”及亲属扎伤。7月15日下午,小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庭审前,小光和小涛的10余名家属来到法院旁听此案。因此案涉及到民事赔偿,开庭前,此案的被害人小涛和他的父亲、舅舅也坐在了法庭上。被告人小光聘请了一名律师为其辩护。
检方指控,被告人小光因与被害人小涛在北京理工大学就读期间产生矛盾,遂于2007年8月19日闯入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寓被害人小涛家中,持刀将被害人小涛及其父亲扎伤,经鉴定小涛的父亲为重伤,小涛为轻伤。被告人小光作案后逃匿。
2007年8月22日6时许,被告人小光再次来到被害人小涛家门前,持刀将正要外出的被害人小涛的舅舅所伤,经鉴定为轻伤。
法庭上,被告人小光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随后,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小光的口供,小光称是因为小光和他的父亲先动手打的自己,所以才“还手”的。在公诉人宣读小光口供时,坐在被害人席位上的小涛表现的非常气愤,并怒视着小光。公诉人读完后,3名被害人同时举起手表示要发表意见。
据被害人小涛的父亲称,事发当天,小光来找小涛,因为知道小光是儿子的同学他就去开了门。开门后,小光拿刀扎向了他的腹部,随后小光冲向了小涛,致使小涛脖子等多次受伤。
当检察机关出示被告人小光经鉴定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时,被害人小涛立刻反驳道:“我和他共同生活四年,不仅是同班同学还是同宿的,我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异样,而且他也顺利的取得了本科文凭,所以我对他的精神鉴定结果有异议”。
整个庭审中,被告人小光一直低着头,偶尔抬起来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就又低下了。在附带民事阶段,被害人小涛及亲属向被告人小光提出了3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因小光的父亲不能参加庭审,双方家属将在庭后对赔偿金额进行协商。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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