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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打三万元欠条 惹官司法院判处照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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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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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打三万元欠条 惹官司法院判处照赔
近几天,家住重庆永川市的夏某总是高兴不起来,因开玩笑给朋友杨某写下3万元欠条,不料杨某却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永川市法院判令夏某赔偿杨某借款3万元,夏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该院12月10日也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据夏某说,他和杨某原系朋友,且有生意来往。早在1997年到1999年期间,他在杨某处购买猪头及猪头皮,共计欠款20万元。夏某于1999年12月向杨某出具了20万元欠条一张,杨多次催收末果。为延长还款时间,夏又玩笑似地随意给杨某写下一张3万元欠条。几日后,杨某要求夏某还款3万元,夏以开玩笑为由拒绝给付。令他未料到的是,杨竟将他起诉到了永川市法院,要求夏某给付欠款3万元。
无奈,夏某只好应诉。庭审中,夏虽承认欠条是他所写,但他反复强调这张欠条是开玩笑所写,拒绝承担责任。而一审法院认为,夏向杨某出具了欠条,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夏应当及时清偿债务。夏某称欠条是开玩笑写的,但是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其理由不成立,故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夏不服上诉,但仍然败诉。
至此,夏某才感到玩笑不能乱开,否则,将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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