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村医漏诊“治死”人赔偿亲属三万八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8
标题:
村医漏诊“治死”人赔偿亲属三万八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医生漏诊而导致病人死亡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法庭依法判决被告赔偿死亡患者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38320元。
村医漏诊 患者死亡
2002年5月11日,句容市华阳镇姚徐行政村徐家边村农民徐银华因“感冒发热”,自服了阿莫西林,因症状 无好转,便于次日上午9时许到句容市石狮乡姚徐村诊所村医刘守坤处就诊,刘守坤当时只测了徐银华体温37.8 ℃,便在未作详细问诊和体检的情况下,即为徐银华静脉滴注,11时许输液结束后徐银华回家休息。约11时50 分,徐银华受邀外出吃饭,刚走出家门30米左右,便突然跌倒,并口吐白沫,脸色苍白,继而双手抓地,仰面倒下死亡。
技术鉴定:一级医疗技术事故
小病痛失亲人,亲属伤心之余要给死者讨个公道,他们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据江苏大学医学院病理解剖学教研室尸体剖验报告分析说明:患者徐银华患有扩张型心肌病,心肌长期受累,收缩力减弱,造成泵功能障碍,心输出量降低,在某些因素(如输液)作用下,可进一步加重心泵功能障碍,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导致患者死亡。后经句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技术鉴定,分析认为:患者徐银华生前患有扩张型心肌病, 但平时无症状表现,说明心功能在代偿范围内,村医刘守坤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本次医疗事件构成一级医疗技术事故。
亲属告上法庭 庸医责难逃
2002年8月29日,徐银华的父母、妻女向法院起诉,要求徐银华赔偿四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62020元。法院 经审理认为,徐银华到刘守坤处就诊,刘守坤既未详细询问患者病情和做必要的体格检查,造成漏诊,也未按规定做好诊疗记录,在未明确诊断的情况下,约二小时输液1000ml,输液滴速过快,加重心脏泵功能障碍,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导致患者徐银华死亡。被告刘守坤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其诊疗行为与患者徐银华的死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刘守坤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