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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只当向导不带毒" 男子为4000元报酬给毒贩带路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7
标题: "只当向导不带毒" 男子为4000元报酬给毒贩带路
  中国法院网讯(王瑶) 身为边民早知涉毒将受法律严惩,但为4000元报酬,边境男子只为毒贩带路而不带毒品,企图逃避法律打击。8月5日上午,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正厚运输毒品一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现年45岁被告人郭正厚,系云南省龙陵县碧寨乡农民。2008年3月初,被告人郭正厚应缅甸毒贩邀约帮助带领运输毒品的张永芬、杨改珍(均另处)从缅甸到保山。3月4日,被告人郭正厚先到缅甸带杨改珍入境至中国龙陵,5日被告人郭正厚又接到携带毒品的张永芬,随后由郭正厚带路,三人在乘船渡江后沿山路行走。7日上午,三人到达施甸县万兴乡路口处,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抓获,当场从张永芬丢弃的布包中查获海洛因2100克。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正厚运输毒品海洛因2100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郭正厚辨称知道毒品害人,但为了生存自己从不带毒品,对携带毒品的张永芬、杨改珍自己从未相识,只为毒贩做向导以逃避公安机关的盘查,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判处。针对被告人郭正厚的辩解,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予以反驳,并根据本案情节,提请法院对被告人郭正厚依法判处。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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