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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玩笑写下借条 被判还债悔不迭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7
标题: 开玩笑写下借条 被判还债悔不迭
  中国法院网讯(玲玲  文君) 家住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的王某因开玩笑给朋友张某写下了6000元借条,不料被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
  王某与张某系生意上的朋友。半年前的一天,两人在饭店喝酒,王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张某也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王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随即写了“今借张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王某居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方知张竟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给付借款6000元。
  法院认为,王向张出具了借条,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故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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