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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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借绳 邻居坠楼魂归 断绳主人 吃官司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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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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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借绳 邻居坠楼魂归 断绳主人 吃官司反赔偿
大风吹闭了房门,没有钥匙的母亲担心家里不满周岁的婴儿,从楼上邻居借来绳子爬下,不幸绳子断裂,母亲当场摔死,于是她的家人把出借绳子的邻居告上法庭。昨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借绳导致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法院认为,邻居董某对婴儿母亲程某的危险行为没有劝阻,反而出借出绳子,应当负相应的过错责任,即10%的赔偿责任。
2001年1月30日8时许,28岁的苏家屯人程某出门拿东西,不料一阵大风吹来,房门“砰”地关上了。程某被锁在门外,传出屋内不满周岁婴儿的啼哭声。程某匆匆跑到四楼的邻居董某家,给丈夫打电话回家开门。打完电话,她等不及了,对董某说:“你借我一条绳子,我从楼上顺下去,再从窗户爬进屋里。” 于是,董某从自己的仓库内取来绳子。程某把手指粗细的麻绳折成两股,一头系在自己的腰上,另一头系在暖气管上。她从楼上往下顺的时候,绳子断了,程某摔地死亡。
程某家人认为邻居董某把绳子借给程某,对她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一纸诉状把董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3万元。董某称,程某的死与自己无关,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程某明知拴绳从窗外下楼非常危险,仍忽视安全,属自冒风险的行为,负全部过错责任。但董某对程某的危险行为没有劝阻,反而借出绳子,也应当负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董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对于董某提出“自己只是借出绳子,对程某的死亡没有过错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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