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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一怒告养子 讨回五千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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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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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一怒告养子 讨回五千抚养费
因为73岁的养父再婚,50岁的养子与养父发生矛盾,养父一怒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维持了40年的收养关系,讨回抚养、教育费5000元。昨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了这起特殊的追讨案件。
钟久兴于1962年收养了时年8岁的兄弟之子钟南树。钟南树一直在钟久兴家长大结婚。1996年,老年丧偶的钟久兴再婚,钟南树对养父此举颇不理解,开始不尽赡养义务,不准新婚的养父夫妇回家居住。彻底心寒的钟久兴一怒将养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已成立40年的收养关系,讨回收养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教育费5000元。昨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庭4辆警车开到钟南树家,对审理时拒不到庭、接到判决书拒不执行的钟南树强制执行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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