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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背下孽债 一男子被判向非婚生女儿付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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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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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背下孽债 一男子被判向非婚生女儿付抚育费
年过不惑的诸某难以抗拒婚外情的诱惑,而背上了难以抛舍的孽债,最终导致妻离子散。日前,上海闵行区法院作出“诸某每月支付非婚生女儿晶晶抚育费350元,至18岁止”的判决。
诸婚后育有一女,但自从经营了歌舞厅后,与20岁的KTV小姐芳芳坠入爱河,并于2000年初生下一女晶晶。但事过境迁,诸某成了一个无业者。至此,他不再支付晶晶的抚育费,这令芳芳顿感生活难以维持。去年底,芳芳向法院诉请,要求诸某自2003年起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600元。之后,诸的妻女离他而去。法庭上,诸某承认自己是晶晶的生父,但却以小孩的出生不是自己的意愿,自己现在仅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为由,建议法庭判令芳芳将晶晶抚养成人。
闵行法院认为,晶晶是无辜的,她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最后,法院根据诸某去年的收入,确定了其支付抚育费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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