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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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厕所渗水熏人两年半 法官现场开庭一次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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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3-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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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厕所渗水熏人两年半 法官现场开庭一次除臭
日前,金州区法院在原告家调解了一起案件。 2000年10月,汪先生一家搬进了新房,不久发现卫生间天花板渗水,且越来越严重,每当楼上坐便冲水,汪先生家的卫生间就严重渗水。
汪先生找到楼上董先生家,董先生说从来没有动过地面,也没装修,有问题该找建筑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汪先生觉得有道理,便找到了建筑单位,建筑单位让他去找物业管理部门,汪先生又找到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告诉他找邻居自己协商解决,汪先生又找到邻居,邻居再让他找物业管理部门,两年多来,汪先生往返于物业公司和邻居之间,卫生间的渗漏越来越厉害,并开始渗出臭水。今年3月份,实在受不了的汪先生将邻居董先生告到了金州区法院,要求邻居修好防水层,赔偿损失500元。法官张子荣面对着诉状心中很不平静,决定到现场开庭,因为如果在法院开庭举证的话,事实很难查清。
4月1日,法官、汪某、董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一起走进了汪某家,只见卫生间内放着一个大洗澡盆,已接了半盆臭水,天花板上挂着数个用来接水滴的塑料袋,水滴仍在不断滴下,董某脸上一副愧疚的表情,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也觉得不好意思。法官见到时机成熟,当场进行调解,董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一起修好楼上卫生间的防水层,保证不再出现渗水现象,愿意赔偿原告200元。
4月10日,张法官再次来到了汪家,在场的汪先生、董先生、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看到汪家的卫生间已整修一新,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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