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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5万元买辆破车 买二手车风险要自负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6
标题: 25万元买辆破车 买二手车风险要自负
  选中一辆二手轿车,验车时才发现车有毛病,提出退订金,公司不答应,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日前判决:不退订金有理。
             25万元买辆破车
  广州市民王女士去年10月22日在海珠区某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相中一辆九成新的帕萨特。她担心汽车质量,提出要试车,导购员对她说,按车行规矩,只有交了订金才能试车检查。
  经导购员反复游说,王女士与该售车公司签订了购车合同,车款25万元。合同规定:王女士须先交订金2万元,如她过户后不能如期支付余款,订金就作废。
  订约后王女士就交了订金,还押下身份证。在她要求下,该公司与她敲定一家汽车修配厂验车。10月28日,汽配厂的检验结果出来了:这辆车发动机漏油、后保险杠受损!王女士大跌眼镜,花25万元买了辆破车。
  她当即找到该公司,要求退还2万元订金和身份证,被拒绝。王女士后通过报警拿回了身份证,随即又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讨订金。
              法院判买主违约
  汽贸公司在法庭上称,王女士签约购车后说车有毛病,之后就不按合同交余款,已构成违约,公司无须返还订金。但这家公司表示,考虑到王女士也有损失,他们愿意退给她6000元。
  海珠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购买的是二手车,购车时应知道买二手车可能存在的合理风险,所以她在签合同、交订金之前就应当确认车辆的性能状况。据此,法院认定王女士交订金后放弃买车已构成违约,遂判决汽贸公司按其承诺退回6000元给王女士,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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