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为了50%的产权 女儿与父亲一起告母亲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5
标题: 为了50%的产权 女儿与父亲一起告母亲
  张某与宁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归母亲宁某抚养,房屋产权一半归宁某方所有,一半归孩子所有。宁某觉得既然女儿跟了自己,房子也应该属于自己,便背着前夫和孩子,私自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结果被女儿和前夫告上法庭。
  2001年6月,张某与宁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13岁的女儿由母亲宁某抚育,登记在张某名下的房产一处归宁某和女儿所有,两人各享有50%的产权。宁某认为女儿跟了自己,房子也应该属于自己。于是,2002年4月,未经张某及女儿同意,宁某私自到有关部门将房屋产权变更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
  由于宁某所在单位经常上夜班,不能很好地照顾孩子。经法院调解,女儿改由张某抚育。张某在得知宁某变更房屋产权后,即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宁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房屋确权。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房屋归宁某和女儿共同所有,双方各享有50%的产权。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