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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侵犯商业秘密须赔礼 佛山中院宣判一知识产权大案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5
标题: 侵犯商业秘密须赔礼 佛山中院宣判一知识产权大案
  中国法院网讯(李海荣) 6月17日上午10时,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下称汇泰公司)诉被告果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果喜公司)、江西喜泰电机有限公司(下称喜泰公司)、杰恩电机有限公司(下称美国杰恩公司)、孙伟阳、张福兴、吴晓东、黄捷建、曹文良、季琴珠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
  经过长达三年多的艰辛审理历程,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大要案作出一审判决。佛山中院认为,原告汇泰公司请求判令美国杰恩公司、张福兴、吴晓东、黄捷建、曹文良侵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理由依据充分,应予支持;请求被告赔偿1.4亿元理由依据不足,不予支持。故判决:被告杰恩电机有限公司、张福兴、吴晓东、黄捷建、曹文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被告杰恩电机有限公司、张福兴、吴晓东、黄捷建、曹文良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告南海汇泰电机有限公司赔礼道歉;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这起案件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案情复杂,诉讼标的额达1.4亿元之巨,判决书达100页,是广东乃至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史上的大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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