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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探监突现生财之道 "捞"人为名骗财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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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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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探监突现生财之道 "捞"人为名骗财9万
中国法院网讯(冯艳) 一中年妇女在探望服刑中的丈夫时,竟萌生了以“捞”人为名骗钱的念头。9月16日,江西省浦北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世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广西灵山县的邓世冉是一名四十出头的农村妇女,然而就是这个相貌平平且只有小学文化的中年妇女却冒充“能人”,导演了一场“救人”的闹剧。2007年6月至8月间,邓世冉探望其在钦州第二看守所服役的丈夫龙某时,偶然知道浦北县张黄镇的黄某因贩卖毒品也被关押在该所。于是邓世冉便心生一计,准备“救人”骗点钱花花。很快,邓世冉窜到黄某的家中,对黄的父亲黄老汉谎称其有熟人在区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用钱将黄某从看守所“救”出来。黄老汉救子心切信以为真,对这个从天而降的“邓姨”感激不已,便急忙四处筹钱,并委托亲戚丁某先后五次共将9万元存入邓世冉提供的灵山信用社的账户及南宁农行的账户。邓世冉轻而易举地骗取黄老汉的人民币9万元。2008年2月2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31日被逮捕。案发后,邓世冉的家属已代其将全部赃款退赔给了黄老汉。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世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告人的家属在侦查阶段积极与被害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退赔了全部损失给被害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因此,被告人的悔罪表现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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