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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电话“摊派” 高价“推销”被判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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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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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电话“摊派” 高价“推销”被判二年
时下各种形式的推销可谓五花八门。到北京做图书销售生意的河北省农民吴亚峰知道盲目推销少不了要吃“闭门羹”,因此,他便采取了冒充“上级单位”通过电话向“下级单位”行政摊派式的方式,高价“推销”自己低价批发来的图书,并从中获利。昨天,北京市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继续追缴其犯罪所得没收上缴的判决。
吴亚峰2001年3月到北京开始做图书销售生意,他从朝阳区一图书批发市场以每套305元的价格批发购进了一批《财会法规文件汇编》。同年4至7月间,吴假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计划财务司主任、国家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副司长、国家工商局财务审计处处长等国家工作人员,采用电话联系的方法,以每套1480元的价格先后向黑龙江、陕西、甘肃、湖北、河北、广东、河南等省市的九个国家机关单位推销该书50余套,并让上述单位将书款汇至指定的银行账户,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吴亚峰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吴亚峰为谋私利,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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