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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赔我1元钱 还我男人尊严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4
标题: 赔我1元钱 还我男人尊严
  中国法院网讯(薛培 陈永珑) 妻子有过错要求离婚,丈夫只索要一元钱精神损失赔偿费,以此找回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近日,四川成都新都区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离婚案。
  1993年成华区保和乡18岁的冯群辉与新都区新都镇19岁的刘勇因一次偶然相识,谈起了恋爱,1997年两人领取了结婚证。2000年小女儿倩倩出世,两人的日子过得很甜蜜。然而今年6月17日,冯某却单独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在法庭的调解过程中,法官发现造成二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因为冯某个人的过错造成其夫妻关系的破裂,刘某在表示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了1元钱的精神赔偿,原告方当即同意。新都区法院对二人符合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协议予以认可。
  日前,俩人已到法院领取了离婚调解书,冯某当即给付了1元钱的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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