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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救人少年溺水身亡 索赔偿父母告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4
标题: 为救人少年溺水身亡 索赔偿父母告上法庭
  将落水同学河中救起,自己却溺水身亡的见义勇为好少年张亮,其父母悲痛欲绝,同时要求获救方家长进行经济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0年5月20日,张亮和同学李军、王涛、郑伟、肖磊一起在运动场踢完足球满头大汗,几人一拍即合,便一起去北泉河游泳。那条河是镇里有名的“大河”,河水深、水面宽,河上建有一个橡胶坝。几人到了坝上就跳入河中撒开了欢,王涛因不会游泳就坐在坝上看着大家玩。呆得无聊的王涛想站起来换换姿势走动走动,不曾想坝上太滑,一不小心竟跌入河中。王涛在水中拼命地扑腾、呼救,张亮第一个向王涛游了过去。经一番努力,王终于得救了。大家正在为王涛获救庆幸时,却发现张亮仍在河里。几人便二次下水将张亮救起并急忙送往医院抢救,但张亮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张亮舍身救人的壮举在当地立即传开了。为表彰张亮同学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2002年5月20日北京市房山区委、区政府追认张亮同学“房山区见义勇为好少年”荣誉称号,号召全区人民向张亮学习。
  但另一方面,张亮家与获救的王涛家却打起了官司。原来张亮、王涛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同在一村居住,两家关系一直很好。自从张亮去世后,张亮父母陷入极度悲痛之中。他们认为儿子是为了救王涛身亡,张家因此遭受巨大痛苦,于是通过村干部向王家提出了经济赔偿要求。王涛父母同样感到没有张亮就没有儿子王涛第二次生命,他们也为张家失去这样一个好儿子感到惋惜,因此他们也同意适当对张家给予补偿,但双家对于具体数额却一直不能达成意见,本来友好的两家也为此产生了矛盾。
  张亮父母既感丧子之痛,又为王家的行为感到寒心,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王家赔偿经济损失141000元。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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