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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除雀斑做美容 皮肤中毒怒索赔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3
标题: 为除雀斑做美容 皮肤中毒怒索赔
  20出头的姜女士一直为自己的满脸雀斑发愁,于是去美容院做祛斑手术。手术后,姜却发现,自己的脸色一天天变黑,俨然变成“包公脸”,遂将这家美容院告上法庭索赔。
  姜女士在朋友的劝说下来到吴某经营的“美容美发中心”做全脸祛斑术。姜支付了850元美容费后,吴便开始为她做手术。约两小时后,吴称手术完成。姜女士当晚回家便觉脸部发痒,她猜可能是美容后的正常现象,可第二天起床后,她却发现满脸发红发肿,几天后整个脸开始变黑,而且越来越严重。  
  当月26日,姜向该美容院讨说法无果后,来到宜宾市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皮肤中毒性损伤,系使用过期产品所致。”姜当即向江安县消协投诉。江安县工商局在执法中查明,吴某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理发”,并无“美容”一项。吴某随后承认自己给姜女士使用的是已经过期的产品,并退还了姜850元美容费。但姜女士还是将吴某告上法庭。
  四川宜宾市江安县法院一审认为,吴某没有履行术前告知义务,也没有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美容服务,违反了美容技术操作规程。手术中,吴某还违规使用过期产品,致使姜受轻微伤,对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据此判决美容院赔偿姜医疗费、续医费等共5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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