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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农民网上购假药后再销售 危害他人健康领刑2年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3
标题: 一农民网上购假药后再销售 危害他人健康领刑2年
  中国法院网讯(黄宪伟 李鸿峰) 为牟取利益,竟通过互联网购进大批质量无保证又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进行销售。10月10日,该起销售假药案在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李秀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
  现年27岁的被告人李秀锦系安阳县蒋村乡农民,平日经常推销保健药品。2008年3月份,其通过网络与一自称是广州市名字叫李生(具体情况不详)的人相识,李生称自己有多种药品待出售,并且价钱便宜。被告人李秀锦看到药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受金钱所惑,在明知该药品质量无保证的情况下,通过邮局汇款,先后五次从李生处购买大批“地奥心血康胶囊”、“万通筋骨片”、“三金片”等八种药品,由李生通过物流的方式从广州将药品发送至安阳,被告人李秀锦接收药品后再销售到附近的药房和门诊。
  今年6月初,被告人李秀锦再次向药房推销药品时被抓获。经查,被告人李秀锦已销售药品的货值金额为29901元,其尚未销售药品的货值为21963.1元。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所对被告人家中留存药品鉴定,该批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秀锦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侵犯了国家药品管理制度,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念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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