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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电击设备捕鱼出意外致同伴身亡 构成犯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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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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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电击设备捕鱼出意外致同伴身亡 构成犯罪获刑
中国法院网讯(胡卫国) 在鱼塘捕鱼使用自制电击设备,同伙不小心触电身亡。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沈加树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现年30多岁的沈加树虽然仅有小学文化,但曾经在电子企业工作过,学了些电器知识。他平时喜欢抓鱼,为寻求刺激沈加树想采用捷径的方法多获鱼。2007年8月,他用有关零件装在一组汽车电瓶上,当月的一天下午,沈加树即用该改装的汽车电瓶去电鱼。为便于拉电线,他叫朋友李某、施某等人帮忙,一起来到一处废弃的鱼塘捕鱼。在现场沈加树既开始组装汽车电瓶,并接通电源,当正准备往水中放电线电击鱼时,李某的手不小心碰到捕鱼设备上的露裸铜电丝,瞬间的高压电流将李某当即电击致昏迷,沈加树等人马上将其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惊吓的沈加树即逃跑,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加树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到案后沈加树能自愿认罪,根据被告人沈加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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