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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7岁少女强迫10岁女卖淫 求财心切无知女以身试法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22
标题: 17岁少女强迫10岁女卖淫 求财心切无知女以身试法
  中国法院网讯(马淼) 年仅十七岁的未成年少女小丽不务正业却又求财心切,打工几次碰壁后,不思进取,竟将魔爪伸向了年仅十岁的小学生梅儿,伙同他人多次强迫其卖淫。10月21日,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小丽在2008年1月,伙同小花(另案处理)介绍梅儿向嫖客刘某卖淫,梅儿不同意,小丽即打电话告诉其男友孔某,后在孔某宿舍,两人与小花一起对梅儿采取打嘴巴、用脚踢、揪头发等手段进行殴打、言语恐吓,逼迫梅儿卖淫。可怜的梅儿刚上四年级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因为害怕而被迫答应了小丽等人的无耻要求。此后,小丽、孔某及小花即带梅儿向胡某卖淫一次,得款3000元。随后,小丽伙同小花又相继带梅儿分别向嫖客蔡某等三人各卖淫一次,共得款人民币6000元。至此小丽仍未罢休,又通过钱某介绍,带梅儿向嫖客桂某卖淫一次,得款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丽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卖淫罪。小丽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对减轻处罚,故以小丽犯强迫卖淫罪,对其做出了上述判决。
  无知女孩在接到判决书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但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后悔药,小丽必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将在监狱里度过。(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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