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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女生诈骗老师4万元放教室 谎称病危欲终结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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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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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女生诈骗老师4万元放教室 谎称病危欲终结骗局
她是一名刚进入高一的17岁女生,她是一名年过不惑的老师,曾经的一段师生情谊使善良的老师放松了警惕,一步步地走进她的学生编织的诈骗陷阱。2008年5月10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被告人谢文丽送至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协助执行被告人谢文丽因犯诈骗罪而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的刑罚。
2007年12月7日,洛阳市涧西区某派出所民警受理了一起公民报案。报案人叫张建国,是一名教师,他的妻子赵清轩是洛阳另一所学校的初中教师,妻子的一名女学生叫谢文丽,今年初中毕业后经常和到家里玩儿。据谢文丽讲,她的父亲是位中将,曾任中俄联合军演的指挥官,现在在中央军委工作。张建国讲:“一次在谢文丽到我家玩儿时,谈到部队有一个上军校的名额想给我家孩子,可由于孩子只有14岁,有些犹豫,后来考虑到机会难得,我们就同意了,我在沈阳当武警的外甥也想上军校,也请她帮忙。先后给谢文丽了四万元,可她一会儿说去北京,一会儿说去上海,还说坐军用直升飞机,这引起了我们的怀疑,可我们确实看到她跟洛阳外国语学院的两道值班军人打招呼呀,也不知道她现在到底是真是假。”说完后,张建国还非常为难地说:“我们主要是害怕上当受骗,今天到这儿是想请公安部门协助我们调查一下,但是一定请帮我们保密,万一人家小姑娘是真得想帮我们的忙,那我们将无脸面对人家。”
公安机关接到张建国的报案,也觉得事情很蹊跷:本案的嫌疑人是一名刚刚上高一的女学生,而报案人却是嫌疑人的老师,无论是从犯罪主体,还是从双方之间的关系来讲,诈骗的可能性均很小,可是从报案人的陈述来看,此案涉嫌诈骗犯罪却具有很大的可能性。
通过刑事侦查技术手段,公安人员查明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联系电话全部是在洛阳本地,而且嫌疑人从来都没有去过北京、上海。办案人员将调查结果及本案相关情况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将此案以刑事诈骗犯罪立案调查。
公安人员首先从谢文丽曾经和受害人联系过的另一个号码入手,经调查,该号码系谢文丽同学王悦的手机。据王悦讲,她和谢文丽是比较要好的朋友,12月2日晚自习的时候谢文丽曾向她借用过手机,第二天因手机没电让她换了电池后又借走了,至到第三天下午,谢文丽让她陪着到天津路上的手机店里以1480元购买了手机。买手机前一天,谢文丽曾说过她有四万元前一段被冻结了,现在又补发了,买手机时王悦还见谢文丽的书包内有四沓子100元面额的人民币。
12月14日,一切外围材料调查完毕后,公安人员才正式接触犯罪嫌疑人谢文丽。谢文丽家住洛阳市涧西区,父亲给别人打工干支架,母亲无业在家,哥哥在外地当武警,全家人都依赖于父亲靠出体力劳动赚取的工资来维持生活。
谢文丽在公安机关做出如下供述:“我今年9月从初中毕业升入洛阳某高中一年级。在读高一期间,我经常到初中时的赵清轩老师家玩儿,赵老师一家三口对我都很热情,有时玩得时间晚了他们就留我在那儿吃饭。在这期间,我对赵老师说我爸爸是中将军衔,在2007年中俄联合军事学习中中指挥官,能够弄来上军校的名额,并多次动员赵老师让他们的儿子张一迪去上军校。刚开始他们不想让张一迪上军校,我劝了几次他们才同意了。后来在10月份的时候,赵清轩老师说她外甥在辽宁当武警,想让我跟我爸爸说一说转成士官,我告诉他们说张一迪让军校和赵老师外甥转士官一共需要四万元钱。大概在12月初的一天下午,在赵老师家中,赵老师和他爱人,还有赵老师的妹妹、赵老师的外甥在场把四万元用纸包着装在塑料袋里交给了我,其中两万元是张一迪当兵的,另外两万元是赵老师外甥转士官用的,我把钱装进书包里后就回学校上学去了。”
根据谢文丽的供述,办案人员立即呈请对她的教室座位进行搜查,提取到人民币37400元、白色三星手机一部,以及张一迪的学籍表和个人简历。谢文丽还承认她爸爸根本不是军人,也不是所谓的指挥官,更没有能力给别人办上军校、转士官的事情,这些都是她自己瞎编的。当办案人员问谢文丽还对赵老师一家编造过什么假话时,谢文丽说:“我对赵老师夫妇说我给他们打电话时用的都是军线,我一般不用固定电话和小灵通给赵老师打手机,给她打手机、发短信都是用手机。我借过同班同学王悦的手机给赵老师发短信,在骗取了她们的钱后,我就用我买的手机和他们联系。在骗取赵老师夫妇的信任后,我对他们说张一迪当兵上军校要通过体能测试和文化考试,体能测试就是让张一迪从涧西跑步到西工的百货楼,考官在附近观察,文化考试是我从我哥哥考军校的书上抄了些题目让张一迪答题。事后我骗他们说文化考试成绩通过了,体能测试成绩不够好,需要再练习练习。实际上这些考试都是我自己编排导演的。”
在拿到骗得的四万元后,谢文丽对赵清轩老师讲,她头上长了个包,当天晚上她要在150坐直升飞机去北京找她父亲办张一迪上军校的事,同时还要到北京去看自己的病。这一切,都让赵老师一家信以为真。
在谢文丽去了所谓北京之后,谢文丽再也没有和赵老师家人见过面,一直是以她自己或她爸爸、妈妈的名义和赵老师进行短信联络,说她正在跑上军校和转士官的事情,并告诉赵老师她在接受手术治疗,几次病危等等非常危险。从公安机关于12月12日23时30分从赵清轩老师手机中提取180条收件和80条发件的短信情况可以看出,赵老师一家对谢文丽的病情及治疗情况特别关心,即使在报案以后,他们仍然对谢文丽帮他们孩子办理上军校的事情抱着一线希望。赵老师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是谢文丽用自己的手机以她父亲的名义发出的:“赵老师,孩子在做手术时已经不行了。”幼稚的谢文丽企图以最终自己的“死亡”来为她的诈骗行为划个句号。
2008年4月2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17岁女学生诈骗自己初中老师的案件。
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被告人谢文丽在公安机关的相关笔录:
问:你把骗来的钱花了,一旦骗人的事被赵清轩老师家知道后你怎么办?
答:当时想着如果被发现,我就再骗他们说钱已经花了,而事情没有办成。
问:赵清轩老师知道你在九中上学吗?
答:他们家不知道我在九中上学,还以为我在北京给他们跑事、治病呢。
问:有关部队的军衔、军事演习等知识你是怎么知道的?
答:自从我哥哥当兵后,我学习到了不少有关军事方面的知识。
问:你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答:我原来不知道,当时没想到事情这么大,经过教育才知道这种行为是诈骗。我错了,以后一定改正。
法庭上,谢文丽痛哭流涕地表现了悔罪的决心。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谢文丽年仅17岁,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在适用刑罚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对其教育和矫正,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案发后,谢文丽及其家人不但积极退赃,而且还另外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取了两个受害人的谅解,希望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其为初犯,平时在学校表现较好给其予以缓刑的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表现较好,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罚原则,对被告人谢文丽应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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