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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北夫妻菜市场内强收“保护费”受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9
标题: 东北夫妻菜市场内强收“保护费”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荆蓉/文 李钦鹏/图) 11月17日,利用自己的势力在菜市场5年内收取“保护费”15万的东北夫妻石守彦及邵淑兰,被控犯敲诈勒索罪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
  上午9时,被告人石守彦2人被法警带进法庭,进门后被告人邵淑兰一直捂着胸口,法官询问后了解到邵淑兰的心脏不好,于是法官让准许二人坐下进行身份核实。
  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至2007年期间,黑龙江人石守彦及妻子邵淑兰在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镇农副产品交易市场中心抢占摊位,并以不交钱就砸摊,不让摆摊相威胁,以收取摊位费的名义,先后从多名商户手里收取保护费15万余元。经查,被告人石守彦共实施犯罪行为7起,共计数额15万余元;邵淑兰实施犯罪行为1起,数额为3900元。2007年12月26日,被告人石守彦,邵淑兰夫妇在市场内被警方当场抓获。
  对于检察指控,被告人石守彦当庭辩解道:“我从2003年起在清河市场做小吃生意,几个月过后,大概是秋天的时候被城管取缔,原因是市场内不能有明火,因为我前期投入很大,所以最后和市场管理人员达成协议,把卖小吃的那块地改为停车场,由我收取停车费作为补偿我的损失。”
  随后,公诉人出示了7名受害摊主的证言,他们均表示2003年至2007年期间,石守彦向他们收取过金额不等的保护费。2006年前是300—600元,之后就涨到1000—1300元。并表示石守彦声称市场就是他自己的地盘,不交钱就砸摊;如果反抗,摊主们还会挨打。
  此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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