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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问题的复函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2-23 21:06
标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问题的复函
2005-12-12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05]105号
发布日期:2005-12-12
执行日期:2005-12-12
失效日期:1900-01-01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博物院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的请示》(豫政文〔2005〕131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河南博物院不宜更名为河南国家博物院。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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