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湖南一女为收养小孩强抢他人之子被判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7
标题:
湖南一女为收养小孩强抢他人之子被判
12月8日,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某等五被告人拐骗儿童一案得到一审判决,谭某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其他四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缓刑或管制。
谭某某系湖南省慈利县象市镇李子村人。今年6月20日,她为达到收养小孩的目的,以3000元酬金雇请邹某将同村村民谭某与伍某某夫妇之子(刚出生十五天)抱走。当天下午,邹某便邀约董某等5人,租乘一辆面的来到谭某某家。谭告诉邹某等人:“我家附近有一对夫妇,妻子是湖南桑植人,现在不想在这里生活了,想回老家,她想先把小孩抱走,委托我找几个人帮她把小孩抱走,她出3000元酬金。”下午5时许,谭某某带邹某等人指认谭某的家后,先支付了酬金1000元。后由谭某某、董某在面的车上等候,邹某带4人来到谭某家,准备抱走小孩,遭到小孩母亲伍某某的拒绝,并将房门关上。邹某在给谭某某打电话确认情况后,几人踢门而入,由4人拦住伍某某,邹某将小孩抱走,随后几人逃离现场。婴儿交给谭某某后,她支付了剩余酬金2000元,抱着小孩乘车离去。案发当晚,接到报案的公安民警迅速出击,将谭某某等人抓获归案,并将被拐骗的婴儿追回后交还给其父母。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