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私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 组织者终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7
标题: 私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 组织者终被判刑
  中国法院网讯(黄群英 王福英) 12月17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私设赌场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的赌博团伙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赌博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启平、邓万辉、曾庆明、李升、陈世伟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000元至5000元不等。
  2008年4月中旬一天晚上,被告人邓万辉、朱启平、曾庆明在大余县城某宾馆KTV喝酒唱歌并商议私设赌场之事,最终决定由邓万辉选好地点,由朱启平组织人参赌,并邀在场的李升、陈世伟一同参加。随后,邓万辉将赌场设在其兄邓万和的一花棚内。被告人朱启平打电话叫广东南雄的“东洋”和信丰的曾庆明带人过来赌博,并商定赌博抽成的营利按“三三四”分成。同时,五被告准备好了赌博器具,并安排人做饭、放哨等,并联系好运送赌客的车辆。
  4月19日,赌场正式开始运行,被告人曾庆明、“东洋”带了二十余人前来赌博,当天,五被告共抽成1万余元。从4月20日起,参赌的人越来越多,由三、四十人发展到四、五十人。4月23日下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捣毁了该赌博场所,当场抓获了部分参赌人员。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启平、邓万辉、曾庆明、李升、陈世伟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取渔利,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被告人朱启平、邓万辉、曾庆明在本案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升、陈世伟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