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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称不堪雇主侮辱才偷钱 保姆自首后被判两年半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6
标题: 自称不堪雇主侮辱才偷钱 保姆自首后被判两年半
  中国法院网讯(乔学慧) 47岁的王玉琴(化名),今年6月在北京丰台区一户人家做保姆。一天她趁雇主不在偷拿了13000元钱后离开,并将这笔赃款存放在一个老乡那里。后来王玉琴受良心谴责到公安部门自首,此时代为保管赃款的老乡已经不知去向。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
  王玉琴今年3月从东北佳木斯市来到北京打工。6月份她经一家政公司介绍到丰台区一户人家做保姆。王玉琴说,雇主家经济条件很好,处处盛气凌人。她出来打工本来就很自卑,雇主的言谈举止中多次透露出对她的轻蔑,处处刁难,还对她进行人格侮辱,说她长得像汉奸。王玉琴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便想不干了。但是当初她和家政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押了1900元钱,家政公司说干满一年才给工资,如果中途不干,这笔钱不退。王玉琴不想自己这段时间白干,也想报复一下雇主,于是,一天下午她趁雇主不在家拿走了家中的13000元现金,并收拾东西离开了雇主家。王玉琴偷钱后心里负担很重,便将钱存放在河北涿州一个老乡那里,自己回了老家。回老家后,王玉琴备受良心谴责,于是在当地派出所门外徘徊七八天后终于鼓足勇气投案自首。这时,王玉琴再联系自己的那位老乡时,老乡早已杳无踪迹。
  审理过程中,当法官让王玉琴自己辩论时,她长叹一口气,表示没什么可辩解的,自己已经做出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只想对被害人说一声对不起。她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还说对不起80岁的老母亲和刚成年的儿子,也对不起自己的一世清白,自己会好好改造。
  虽然开庭审理过程中,王玉琴的家属表示会凑钱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但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一直没有凑齐并退还这笔钱。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玉琴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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