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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请哥哥帮忙运毒 机关算尽双双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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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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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请哥哥帮忙运毒 机关算尽双双受惩处
中国法院网讯(周素阳) 12月25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晓华、陈晓东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宣判:被告人陈晓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晓东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晓华自2005年因吸毒染上艾滋病。为满足吸毒需要,自2008年3月起,被告人陈晓华先后多次以每克310元的价格向南昌一绰号“老猪”的男子购买得毒品海洛因共计90余克,除少量用于自己吸食外,多次以每克350元的价格转卖给吸毒人员涂兢海洛因共计60余克。同年4月20日,陈晓华再次向涂兢出售毒品海洛因时被抓获,从陈晓华身上缴获海洛因4.18克,随后侦查人员在陈晓华住处搜出毒品海洛因2.01克。
2008年4月20日,被告人陈晓华贩卖毒品被抓获后,因陈晓华身患艾滋病,抚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对被告人陈晓华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陈晓华为牟利决定去外地购买毒品用于贩卖。其后陈晓华以其身患艾滋病,在世时间不长,又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出于为后代打算,只有靠贩卖毒品赚点钱的理由说服其兄陈晓东帮助其从广东携带毒品回抚州。二人还商定,陈晓东先由抚州经南丰县赶到汕头市等候,按陈晓华安排拿到毒品后,再由广东省梅州、江西瑞金等地独自返回抚州。2008年7月27日晚9时许陈晓华伙同他人窜到广东省惠来县,从一绰号“阿东”的男子处购得毒品麻果2036粒、冰毒15.83克、海洛因132.12克。同时陈晓华与“阿东”约定由“阿东”将上述毒品交给陈晓东。同月28日,陈晓华返回抚州市途经南城县收费站时被抓获,当场缴获毒品麻果36粒,冰毒0.76克。次日下午6时许,陈晓东携毒品麻果2036粒、冰毒15.83克、海洛因132.12克回抚州市被抓获,毒品被查获。经鉴定,缴获麻果含甲基苯丙胺成份,含量为4.98%,净重201.82克;冰毒纯度为97%,海洛因纯度为13%。
被告人陈晓华在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出其于2003年从贵州省三都县购买得仿制六四手枪一支持有,并于2008年4月份借给游祥恩使用。后公安机关在游祥恩家中将枪支查获。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晓华为满足自身毒瘾需要,贩卖毒品海洛因66.19克余,后为牟取暴利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毒品麻果2072粒(净重205.64克),冰毒16.59克,海洛因132.12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其违反国家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仿六四手枪一支,其行为还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陈晓东在他人指使下,从广东省惠来县将他人购买的毒品麻果201.82克,海洛因132.12克,冰毒15.83克运输携带至江西省抚州市,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二人在共同运输毒品犯罪中,陈晓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陈晓东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陈晓华被抓获后主动交代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非法持有枪支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对其所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可从轻处罚。考虑被告人陈晓华所贩卖的毒品大部分被查获,没有流入社会,且部分毒品纯度较低,对陈晓华可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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