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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助朋友泄私愤 换来拘役三个月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4
标题: 帮助朋友泄私愤 换来拘役三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许松) 一男子为讲朋友义气,帮助朋友以毁损他人财物的方式泄私愤。近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朱某某系江苏省泗洪县双沟镇花园居委会六组居民,平日与朋友罗某(已判刑)关系甚好。2007年6月17日,罗某找到被告人朱某某,说自已未能承包到泗洪县双沟镇府苑小区外墙粉刷工程,对开发商唐某某存有怨恨,想请其帮助报复唐某某。被告人朱某某听后,二话不说表示同意。后被告人朱某某在罗某的纠集下伙同毛某某、马某(均已判刑)到双沟镇府苑小区售楼部,采用踹、砸等方式将售楼部内的房屋模型、玻璃门等物品损坏,造成唐某某直接经济损失28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伙同他人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朱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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