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安分守己赚钱太慢 复制盗版淫秽光盘领刑十年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13
标题:
安分守己赚钱太慢 复制盗版淫秽光盘领刑十年
中国法院网讯(泰山区宣) 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制作复制盗版及淫秽光盘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四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赵某为个体经营户,因感觉安分守己赚钱太慢太辛苦,于是找到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刻录光盘。2007年起,他先后购买了电脑、刻录机、打印机和空白光盘等设备,在其租房处大量刻录具体描绘性行为或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的淫秽光盘以及《天线宝宝》、《葫芦兄弟》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非法音像制品。在不到十个月的时间里,共制作刻录光盘9854张,其中淫秽光盘6191张、非法音像光盘3663张。“业务”忙了,赵某应付不过来,雇用其叔伯哥赵某某为其粘贴光盘标签。自2008年3月至案发期间,赵某某共帮助赵某粘贴光盘标签约3000张。
被告人马某于2007年10月亦购买了与被告人赵某同样的犯罪工具,在其租房处制作、复制盗版及淫秽光盘,其妻子被告人周某帮其粘贴光盘标签。公安机关于2008年4月28日将其抓获,共从其租住处扣押淫秽光盘2462张、非法音像光盘1871张。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制作、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同时,四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录像作品,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四被告人均系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某、周某仅提供了粘贴光盘盘贴等劳务性工作,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对二被告人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亦减轻处罚。遂以制作、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及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分别处以罚金。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