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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自杀求解脱 法官登门指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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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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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女自杀求解脱 法官登门指迷津
中国法院网讯(陈庆林) “新罗区人民法院,我想请你们做主我要离婚!结婚16年来,我一直被丈夫打骂。为了孩子,我一忍再忍。现在,我真的活不下去了,死对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信末落款处写着“雷某某”字样。2004年10月25日上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陈远东、刘新龙收到了这样一封饱含愁苦的来信。
读完来信后,陈远东、刘新龙内心感到很不安。从事信访工作多年的他们,隐隐感到若不能及时对雷某某进行疏导,一起悲剧将很快发生。于是,他们立即放下案头的其他工作,根据信中提及的线索,前往雷某某的住处。
这是一个并不容易找到的地址。经询问,陈远东和刘新龙来到了雷某某家门前。“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位法官在这里见到了他们挂念的雷某某,恰巧,其夫陈某亦在家。在表明身份后,眼角青紫的雷某某顿时悲从中来,哭诉丈夫几年来对其打骂不断。陈远东和刘新龙耐心地倾听着,细心的陈远东询问雷某某眼角为何青紫。雷某某说,几天前因家庭琐事与陈某发生口角时,又遭陈某痛殴。话音刚落,一直沉默的陈某吱声了。他说几年前虽打过雷某某,但今年以来已经改过。听见丈夫这么说,雷某某激动了,她奔向卧室,拿出一件粘满斑斑血迹的内衣,眼中噙满了泪水。陈某见状,顿时哑口无言,垂头抽起了闷烟。
“今天,我去照了相,准备自己的后事。如果你们不来,恐怕以后再也见不到我了。”雷某某哽咽着说。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后,陈远东严肃地向陈某指出其对妻子的所作所为是家庭暴力,轻则伤害夫妻感情,重则触犯刑律。随后,刘新龙对雷某某说,死并不能解决问题,况且孩子不能没有母亲。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应当走依法维权之路,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以前被丈夫殴打,我只有逆来顺受,从没想过要用法律保护自己。今天法官一席话,让我明白今后该怎么做了!”临走前,雷某某紧紧地握着陈远东和刘新龙的手,感激地说。
10月27日,雷某某向新罗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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