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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观察致乘客死亡 客车驾驶员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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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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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于观察致乘客死亡 客车驾驶员被判缓刑
中国法院网讯(包宇红 庄莉莉) 某客运公司驾驶员陈某从检测线上下线时,因疏于车辆右侧情况观察,致使一行人被撞倒碾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年11月19日,某客运公司驾驶员陈某在驾培分公司内,驾驶大客车从检测线上下线至出口处右转时,未仔细观察车辆右侧情况,将位于该客车右侧等待上车的刘某撞倒,毫无觉察后又碾压致其重伤。事故发生后,陈某对伤者刘某进行了人工呼吸,并随120急救车送刘某至医院抢救。而刘某却因抢救无效当晚死亡。
案发后,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测并结合现场分析后认为,陈某驾车在特定场地驶出检测车间在右转弯过程中,疏于观察右侧情况,碰撞行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所驾车辆碾压倒地的行人,其行为是造成该事故及后果的直接原因。承受丧亲之痛的刘某家人将陈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查明,陈某所在的运输公司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刘某家属的经济损失45万元,陈某居住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及区司法所也出具证明陈某一贯表现良好,可以协助法院对陈某提供社会矫正条件。
法院认为,陈某作为客车驾驶人员,由于疏于观察致人死亡,没有证据表明陈某还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应认定犯罪情节较轻。根据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对陈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缓刑。
最后,法院根据罪行相适应的原则,陈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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