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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年内连害两命 一无业人员法庭受审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09
标题: 一年内连害两命 一无业人员法庭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李佳) 一年内竟然因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连害两条性命,3月9日上午,邓红雨和他的两名同伙一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两名受害人的母亲专程从外地赶到北京,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参加庭审。
  今年32岁的邓红雨是大兴区黄村镇的一名无业人员,1994年8月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4年9月,又因聚众斗殴被劳动教养一年。另两名被告人赵永刚和方显,分别来自河北张家口和河南襄城。赵永刚只有19岁,方显今年33岁。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4月20日3点左右,邓红雨驾车搭载6岁的蔡某等人在106国道行驶,到达河北霸州镇政府门前时,邓红雨驾车驶入逆行与对面的重型办挂牵引车相撞,发生重大事故致使蔡某死亡,邓红雨弃车逃逸。 2008年9月2日晚上8点左右,邓红雨、赵永刚、方显三人在大兴利翔旱冰场门前,因琐事与佟某发生口角,后对佟某进行殴打,致佟某死亡。
  开庭前,在此案中两名被害人的母亲均亲自从外地赶到北京参加庭审,并作为原告人向被告人索要民事赔偿。在法庭上出现的被害人蔡某和佟某的母亲都面带憔悴。“我真担心她会晕过去!”据陪同前来的佟某的大姨说,在佟某遇害的这半年时间里,他的母亲夜夜痛哭。9点28分,邓红雨、赵永刚和方显被法警带进法庭,看到杀害儿子的凶手,两名母亲并没有出声,只是背脊紧靠着椅背,脸色凝重,发问时,蔡某母亲的声音显得十分虚弱,而佟某的母亲则一直紧锁着双眉。
  邓红雨在法庭上说,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过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事根本就不存在,而故意伤害将人打死则事出有因,是因为被害人佟某醉酒后先骂自己。而与邓红雨一起将佟某打死的赵永刚和方显说,两人均是从外地到北京打工,通过关系认识邓红雨并住在其家中,在佟某被伤害致死一案中,两人均表示不清楚为什么邓红雨便和佟某打起架来,但却不分青红皂白的上前帮忙,“因为我觉得我们是一块儿的。”方显在法庭上向佟某的母亲道歉,佟某的母亲在发问时,不停地质问:“你们打了多长时间?你们是不是不打死就不罢休?”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一中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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