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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司机肖像作广告 "华汉针神"被索百万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08
标题: 司机肖像作广告 "华汉针神"被索百万
  中国法院网讯(祝 茜) 4月18日下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肖像权纠纷案件,河北定州的公交司机薛某,以“华汉针神”生产商北京金华汉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产品宣传为由,向其索要人民币100万。
  原告薛某在庭审中诉称,他家住河北定州,是一名公交车司机,原患有糖尿病,吃了许多药都未见效,在使用了“华汉针神”以后,他的糖尿病得以治愈。他在2003年来北京时,找到了被告公司,向其当面表示感谢,并在公司进行了采访录像。时隔两年后的2005年2月中旬,他在出车途中,从一名乘客口中得知他在被告处录制的采访录像被用作了广告宣传,每天都在定州电视台六点左右的节目中播放。
  薛某称,他的肖像被被告擅自当成典型病例用作了广告宣传,以至于让人误解他是“华汉针神”的“托儿”,收了被告的好处,而被告的产品销售范围及其广泛,在全国各地都有销售网点,且远销海外一些国家,可他并未从中得到任何报酬,相反,他得过糖尿病的病史成了家喻户晓的话题,还曾遭到一些人的取笑。此事发生后,他经常身体不适,失眠耳鸣、视力模糊,故起诉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他广告劳务费用50万元,病史隐私权损失20万元和精神损失费30万元。原告还向法庭提交了定州电视台的该条广告的播放光盘。
   被告在庭审中也向法庭提交了薛某在公司录制的访谈录相光盘,承认原告确实在被告公司录制过访谈,当时是原告找到公司,感谢公司的产品“华汉针神”治好了他的糖尿病,公司工作人员当时便将与原告访谈的情况录制了下来,但公司从未在销售过程中使用过原告的肖像。从法庭播放的原告提供的光盘录像中已明确能够看到,屏幕上方有河北定州的大药房的字幕,被告方也从未与定州电视台有过广告往来,因此,不存在侵犯原告的肖像权的行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对原告起诉的主体提出异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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