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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竟要撑雨伞 楼上楼下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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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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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竟要撑雨伞 楼上楼下打官司
中国法院网讯(李迎芳) 家里卫生间一直“小雨”不断,甚至连进去方便一下,也要撑把雨伞,苦不堪言的王某将楼上住户刘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15天内改变目前卫生间渗水现状。
王某和刘某住在同一幢楼同一单元,王某住楼下202室,刘某住楼上302室。1994年夏天,楼上的刘某对自己的住房进行装修,把卫生间原来的推门改成了移门,把厨房间原门位置改成了一个小酒柜。而从此之后,楼下的王某便感自己像生活在地狱中一般:他家的卫生间顶棚开始渗水,随着时间的推移,渗水现象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坐便器部位,只要楼上的刘某一使用,王某家里就如下雨一般,只能撑伞进入方便。
十几年中,两家因为这事矛盾不断,并惊动了单位领导和街道司法所,但矛盾没有丝毫缓解。王某认为渗水是由于刘某装修不当的缘故,而刘某却认为渗水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与自己毫无关系,而且他特意到本单元其他住户家里进行了解,发现未装修和装修后都有渗漏现象,既然装不装修都会漏水,那么漏水肯定就不是装修的缘故。
刘某还说,王某楼下102室的住户渗漏现象也特别严重,但王某却视而不见。王某自己都没能做到的,凭什么要求别人来做?刘某称他之所以不处理这个事情,是由于王某的态度不好。其他出现这样情况的住户之间都很好地进行沟通,邻里关系非常好,但王某却一步不让,到处造势,试图逼迫刘某对卫生间进行重新修缮,这使刘某感到气愤。
2005年1月7日,王某将刘某告上了法庭。但对于渗水原因的问题,两人都不愿申请进行鉴定。
拱墅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邻里之间应该团结互助,正确处理排水等相邻关系,虽然渗水的原因不明,但楼上的刘某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不使其排水渗、漏到楼下的住户房间。后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刘某15天内改变目前卫生间渗水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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