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路上飞石砸死司机 宁沪高速赔偿2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06
标题:
路上飞石砸死司机 宁沪高速赔偿20万
正常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不幸被从天而降的石块砸死。虽然死者家属通过法院的判决得到宽慰,却因肇事者身无分文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无奈他们只好把高速公路的建造、维护者——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到了法院。昨天,南京白下区法院审结了此案。
2004年3月4日晚,无业人员王某喝酒回家,途经无锡某横跨于宁沪高速之上的立交桥时,被一石块绊倒。醉酒中的王某一时气愤,抱起石块抛向立交桥下的宁沪高速公路,石块砸中了高速行驶的汽车,司机陈某当场死亡。
案件很快就侦破了,去年8月8日,无锡中级法院以王某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并作出附带民事判决,王某需赔偿死者家属各项费用共计30万余元。但陈某的家属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因为王某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甚至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陈某家属想到,作为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者,未能及时清理路面上的石块,应当对发生的惨剧承担责任,于是赶到南京,将高速公路公司告到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高速公路公司对高速公路及其设施承担管理、维护责任,因此立交桥虽属于乡镇的桥梁,也归高速公路管理。因此法院认定,高速公路公司对于未能及时清理立交桥上的石块,属于消极的不作为,违反了应负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考虑到直接责任人无赔偿能力,适当提高了高速公路方面的赔偿比例,最后判定高速公路公司一次性赔偿陈某家属经济损失20万元。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