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标题: 的哥故意轧死同事 出租公司管理不严被判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7:00
标题: 的哥故意轧死同事 出租公司管理不严被判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常鸣) 的哥高合际故意将同事张某撞倒并反复碾轧致死,被法院判处死缓。张某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高合际所在的北京万泉缘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索赔。今天上午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万泉缘公司被判赔偿张某家属共计人民币7万元。
  今年44岁的高合际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还因多次聚众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在与张某(男,殁年39岁)合开出租车期间因琐事产生矛盾,两人向万泉缘公司请求调开,但是该公司管理人员没有批准而是表示:“两人再回去想想。”2007年10月18日6时30分许,高合际又因琐事与张某发生争执,后高合际驾驶出租汽车在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西关路蜀乡竹林饭店门前机动车道上,将张某撞倒,并反复碾轧数次,致张某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高合际作案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一中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高合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张某亲属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71万元。张某亲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万泉缘出租汽车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中院认为,高合际、张某因运营纠纷产生矛盾,万泉缘出租汽车公司却未予以适当解决,公司在对承租人的管理教育方面存在过错责任,应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适当赔偿。据此,一中院一审判决北京万泉缘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张某亲属7万元。




欢迎光临 法艺花园 (https://www.llgarden.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