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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持手术刀刺死前妻男友 外科医生一审被判死缓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6:42
标题: 持手术刀刺死前妻男友 外科医生一审被判死缓
  中国法院网讯(余敬海 卢鸣 麻玉国) 因前妻被人横刀夺爱,用手术刀将前妻的男友杀死。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竹溪县人民医院外科医生柏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4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10年前,武汉市职业医学院护理系学生、19岁的武汉女孩陈某,与同校临床系学生柏涛谈起了恋爱。大学毕业后,陈某跟随柏涛来到竹溪,陈某在县人民医院当护士,柏涛则在该县另外一家医院上班。由于陈某性格开朗,喜欢结交朋友,很快在医院崭露头角,而柏涛却表现平平。工作之余,陈某喜欢上网,并认识了一名武汉网友。2001年国庆节,陈某回武汉和这名网友见了面。柏涛知道后打了她,二人由此开始冷战。
  2001年12月,陈某发现自己怀孕,与柏涛结婚。2004年,陈某被调到医院宣传科任副科长,后又升任科长,而柏涛也因工作出色被调到县人民医院上班。后因工作应酬问题,二人多次发生争吵。
  2008年4月,陈某参加县委组织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期间认识了竹溪县龙坝乡的吴古,并开始交往。柏涛知道后打了陈某,多次与其争吵。2008年7月,经历多次打闹后,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后,陈某继续与网友吴古交往。
  2008年12月11日19时许,刚刚从手术室出来的柏涛接到朋友的电话,得知陈某正在吴古的住处,便去了吴古住处,与吴古先争吵后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柏涛敌不过吴古,便掏出兜里的手术刀刺进吴古胸部。吴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柏涛自首。
  法院认为,柏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柏涛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能认罪悔罪,且犯罪前一贯表现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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