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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帮朋友保管枪支 明知故犯受刑罚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6:41
标题: 帮朋友保管枪支 明知故犯受刑罚
  中国法院网讯(谢文刚 李祉源) 明知枪支是非法持有,只因一时“兄弟义气”帮朋友保管,不曾想落得身陷囹圄的结果。近日,平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王继永有期徒刑六个月。
  王继永与吴远能系广西平乐县平乐镇珠子洲村村民,是一对要好的朋友。2007年7月31日晚上,吴远能(另案处理)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并用私自购买的砂枪将他人打伤后慌忙潜逃。期间,他将砂枪交与王继永保管。王继永明知是非法持有的枪支,但出于“兄弟义气”仍帮助保管,将砂枪藏于家中,直到2009年3月1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王继永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故对王继永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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