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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 拐卖妇女再进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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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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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 拐卖妇女再进班房
中国法院网讯(匡海燕 杨艳) 曾因拐卖人口被处刑12年,刑满释放多年后再起邪念,将一四川籍女子拐骗回乡欲贩卖渔利。日前,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学虎犯拐卖妇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7岁的安徽省明光市司巷乡岗卫村村民王学虎曾因犯拐卖人口罪于1989年被处刑12年,1995年12月释放回乡。2001年1月,其将四川籍女青年蒋某某从深圳拐骗至明光市司巷家中,又伙同王学跃、王宣泰(均已科刑)四处联系买主,欲将蒋某某卖掉。当月26日,其和王学跃通过王宣泰介绍欲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该市洪庙办事处王巷村胡某某为妻,但因故没有卖成。后又于当月31日和王学跃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蒋某某卖给明光市花园湖渔民潘某某为妻,因蒋某某不从没有卖成。当日夜间,其和王学跃把蒋带至司巷乡七天坝水库边小屋内休息时对蒋实施奸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学虎无视国法,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一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拐卖妇女罪。在共同犯罪中,其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1989年其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95年12月28日释放,有前科,在量刑时应综合予以考虑。
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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