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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能见亲人最后一面 娘俩讨要遗体所有权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6:39
标题: 未能见亲人最后一面 娘俩讨要遗体所有权
  中国法院网讯(萧萧) 死者病重后被姐姐私下转院,病逝后擅自火化,致使死者的妻子和女儿未能见到亲人的最后一面,姐姐因此被后者起诉索赔。2006年6月1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对母女向丈夫的姐姐所要亲人的遗体所有权及哀思权的案件。母女诉请死者姐姐立即交付死者的死亡证明,赔礼道歉并给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
  起诉人张某在起诉书中称:她与丈夫李某于1995年9月结婚,生育一女——莲,今年8岁。去年8月李某突感身体不适,随即被送进医院治疗,当时由于自己既要上班挣钱养家糊口,又要照看年幼的女儿及病危的丈夫,故请来丈夫的姐姐兰帮忙照顾丈夫,去年年底不知什么原因,兰和她的儿子在未通知她们母女的情况下突然将其丈夫转到其它医院。没想到自此她们母女便与亲人中断了最后的联系。
  母女俩十分焦急,多次找兰询问,但后者始终不说,母女俩四处寻找也没有结果。直到今年3月,在她们的一再催问下,对方才迫不得已地告诉她们李某已于1个月前死亡,并将其骨灰存放证交到她们母女手中。
  张某母女认为,李某身为她的丈夫,莲的父亲,他们一家有着难以割断的亲情,在丈夫病重最需要亲情的时候,兰母子竟然不顾她们和李某的个人感受,私自将李转移,不让她们一家见面,最不能容忍的是,李某病逝后,兰母子连最后一面都不让她们相见,便将其火化。兰母子的上述行为严重剥夺了她们对亲人遗体的所有权和哀思权,造成她们母女终身的痛苦。
  张某母女表示,当她们母女得知李某病故的噩耗后悲痛欲绝,长时间彻夜不眠,精神恍惚,无法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为此她们将兰和儿子起诉到法院提出上述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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