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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破镜重圆竟持刀拘禁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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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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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破镜重圆竟持刀拘禁前女友
中国法院网讯(李宾宾) 为了跟前女友和好,不惜采取拘禁前女友的方式,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7月17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决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08年夏,被告人薛某经熟人介绍,结识了同在巩义市某公司上班的王某,并和王某确立了恋爱关系,今年3月份,王某认为二人感情不和而提出分手。但是薛某仍不死心。
2009年4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薛某在巩义市建设路某饭店前遇见刚吃完饭的前女友王某。为和王某恢复恋爱关系,薛某持刀威胁王某,强行将王某带至新华路的一家旅社的客房内,期间薛采取持刀威胁等手段不让王离开该客房,直至次日早上8时,王某才恢复人身自由。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无视国法,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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