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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误敲房门酒后找人理论 一言不合尖刀扎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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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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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误敲房门酒后找人理论 一言不合尖刀扎死人
中国法院网讯(李 佳) 只因有人误敲了房门,在冲下楼找人理论时,借着半斤白酒下肚后的“威力”,将以前和他结下恩怨对方用刀扎死。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孟庆祥故意伤害一案。孟庆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五十二万余元。
孟庆祥今年46岁,高中文化,无业。1990年7月因犯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96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孟庆祥于2004年10月17日21时许,在宣武区天桥北里某楼东南侧,因琐事与化某发生争执,后孟庆祥持尖刀刺扎化某胸腹部,刺破其腹主动脉及肺脏,致化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孟庆祥供述,他和化某认识,关系还可以。后来因为在大栅栏歌厅打伤人赔钱的事与化某产生了矛盾。案发当天,他请朋友来家吃饭喝酒。他喝了半斤白酒,有点失控。期间,有人敲他家门,他看见对方是曾被他打伤的人,他就给朱某打电话,问其是不是他让人上来的,朱某说不知道。他又和化某通了电话,化某说有什么事让他下楼说,他怕吃亏,就从床头柜拿了一把水果刀,穿上西服下楼了,当时有人劝他,不让他下去,他没听。孟庆祥在他家楼下东南角见到朱某和化某,他和化某吵了起来,后来他从兜里掏出刀,冲化某扎了一刀,化某坐地上后,他吓坏了,就让周围的人喊出租车,他和其他人一起把化某抬到车上,其他人送化某去医院了,他没去,而是去了亲戚家。后来他和妻子离开了北京。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孟庆祥辩称他在案发后有救助被害人的行为。而孟庆祥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孟庆祥在此次犯罪中没有预谋,临时起意,社会危害性较小,请求法院对孟庆祥从轻处罚。
对于孟庆祥及其辩护人提出辩解和辩护意见,法院则通过有关的证据证实、相关的证人证言证明,以没有证据证实孟庆祥在案发后有救助被害人的行为和孟庆祥案发时在多人劝阻的情况下仍持械伤害被害人并致其死亡,且曾因违法犯罪三次被判刑后仍不思悔改并再次犯罪为由而不予采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孟庆祥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的累犯,依法应予严惩。但根据本案的起因、性质等情节,对孟庆祥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据此,一中院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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